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諸暨市政務公開工作綜合評價辦法的通知
各鎮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為全面評價我市政務公開工作質效,結合上級評價標準,制定《諸暨市政務公開工作綜合評價辦法》?,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研究,抓好落實。
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23日
諸暨市政務公開工作綜合評價辦法
諸暨市政務公開工作綜合評價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實行季度評價和年度評價。具體由市府辦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科室執行。
一、季度評價
季度評價總分100分,每季度進行一次督查,經查實存在負面清單問題的予以相應扣分,存在正向激勵事項的予以相應加分,每季度督查評價結果以市府辦政務督查通報形式進行公布。
(一)負面清單問題
1.未按要求更新諸暨市門戶網站欄目信息,或未及時整改被提醒的錯誤,每次扣1分。
2.未按要求進行保密審查、發布審核、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程序,公開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信息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加倍扣分。
3.未按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要求完成制度建設、流程規范、公開目錄梳理、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等任務的,每次扣1分。
4.檢查發現在公開指南中公布的依申請公開電話未接通或答復不規范的,每次扣1分。
5.承擔行政職能的單位、下屬單位開設的政務新媒體未納入管理平臺,每個扣1分。因脫管漏管造成不良后果的,視情加倍扣分。
6.政務新媒體賬號注銷、人員變更、單位注銷等未在全國、全省管理平臺內進行審批、備案,扣1分。
7.政務新媒體被平臺監測到2周內未更新的,扣1分并責令注銷;出現嚴重表述錯誤1次或一般錯誤3次的,扣1分。
8.部門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不按規定程序進行意見征求、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合法性審核的,每次扣1分。
9.部門起草、提交市政府審議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未及時按規定形式提供政策解讀的,每次扣1分。部門印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未同步公布政策解讀文本,或未做好文件與解讀文本的相互關聯的,每次扣1分。部門提交的或本單位發布的政策解讀質量差(解讀要素不齊全、表達明顯錯誤等)、形式單一(未達到以三種形式解讀要求,無音頻解讀等),跟蹤解讀不到位(未達到每個文件至少1次跟蹤解讀要求),每次扣1分。
10.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不按規定要求進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的,每次扣1分。
11.部門、鎮鄉(街道)在接到市府辦政府信息調取函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反饋,未按規定反饋且未提前說明情況的,每次扣1分。
12.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答復中因未作答復,逾期答復,未盡最大搜索義務、未經審核等亂答復,或其他因內部辦件程序不到位導致行政復議被糾錯、訴訟敗訴的,每起扣2分。
13.全年政府信息公開領域行政爭議發生率高于10%,扣1分;高于20%,扣2分;每增加10%,增扣1分;復議糾錯率、行政訴訟敗訴率高于4%,扣1分;高于8%,扣2分;每增加4%,增扣1分。計入第四季度評價分。
14.未按時按要求完成年度政務公開重點工作清單任務的,牽頭單位每項扣2分,責任單位每項扣1分。
15.政務公開工作被國家、省、紹興通報的,分別扣5分、3分、2分。
如屬同一問題,按從重原則予以扣分。
(二)正向激勵
1.采用動漫、視頻、H5、“一把手”訪談等形式解讀政策的,每項加2分。
2.采用線上、線下等形式開展政民互動活動或政策精準傳遞活動的,每項加3分。
3.高質量完成政務公開年度重點工作清單任務的,牽頭單位每項加2分,責任單位每項加1分(在完成任務后督查檢查的當季評分)。
4.承擔并完成省、紹興市、諸暨市指定的政務公開工作任務的,每次分別加3分、2分、1分。
5.總結并上報工作經驗,被市委市政府錄用的,每次加1分;被國辦、省府辦、紹興市府辦錄用的每次加5分、3分、2分,多個單位組稿的,按權重賦分。
6.被國家、省、紹興市通報表揚或在上級發布的第三方評估報告中被評為亮點的,每項加5分、3分、2分。
如屬同一事項,按就高予以加分。
二、年度評價
年度綜合評價得分為每季度評價分的平均分,年度評分結果以市府辦政務督查通報形式進行公布。
三、結果運用
(一)年度綜合評分
政務公開工作年度綜合評價分數和排名結果不單獨列入年度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總分,但作為其他橫向條線考核依據。
(二)督查通報
對連續兩季度評價中存在負面清單所列問題的單位以市府辦名義進行督查批評通報。